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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呼吁:食品安全犯罪一律不应缓刑加大罚金
来源:楚天律师发布时间:2010年09月02日作者:中国律师网

  食品安全事故频发,公安部官员认为刑罚轻是主因。

 

  昨日,有律师指出,打击食品安全类犯罪,应从严处罚,建议一律判实刑。

 

  读者:最好罚他个倾家荡产

 

  郑州市民刘女士建议,在与市民生存安全休戚相关的衣食问题上犯罪,应一律严惩,“最好罚他个倾家荡产的,判死刑”。

 

  市民杨先生则认为,若想从根源上解决食品安全问题,最重要的是建立“行政问责制”,如果在某个地方发现了问题食品生产厂家,那个地方的行政一把手,以及相关职能部门一把手都应该受到相应的处分。

   同时,还应学习新加坡,建立完善的征信制度和严厉的处罚措施,一旦发现某人经营“问题食品”,就将其列入黑名单,终身禁止其经商。

 

  律师:食品安全犯罪一律实刑

 

  河南佐达盛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卫富认为,造成食品安全问题频现的原因,在于量刑过轻,或者在于缓刑的过度使用。“生产、销售伪劣产品罪”,销售金额不超过20万元,判刑在2年以下;而缓刑的适用,是有期徒刑3年以下,这样,判缓刑的几率就非常大。

 

  他建议,应该修改刑法,凡涉及食品安全犯罪,一律判实刑,同时加大罚金,全部并处罚金,取消单处罚金的规定,“不能让肇事者认为交钱就能了事”。